首页 /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 第二十六条独立法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章 投诉处理第二十六条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