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72号(关于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货物海关径予放行管理规定》的公告) / 第五条独立法条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72号(关于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货物海关径予放行管理规定》的公告)第五条第五条海关认为必要时可对径予放行货物实施检查,进口货物收货人应当到场协助;海关也可径行开验、复验或者提取货样。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