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含县级,下同)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定期定额户)的税收征收管理。

制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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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