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税务机关停止定期定额户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应当书面通知定期定额户。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