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六条

境外子公司、参股经营机构所在地法律法规以及关于上市公司的相关监管政策和自律规则对其外资比例、章程内容、法人治理等方面的规定与本办法存在不一致的,从其规定。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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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