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与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
第二章 申报
第十一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申报不予受理:
(一)因勘察设计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申报时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
(三)3年内未参与勘察设计项目技术工作的(以勘察设计成果签字为准);
(四)受到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或受到政务处分、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 制定机关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二章 申报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申报不予受理:
(一)因勘察设计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申报时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
(三)3年内未参与勘察设计项目技术工作的(以勘察设计成果签字为准);
(四)受到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或受到政务处分、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