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进出口许可证收费财务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进出口许可证收费实行预算管理。每年由外经贸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以下简称许可证局)编制年度收支预算,经外经贸部报财政部批准后执行。许可证局受财政部和外经贸部的委托对此项收费实行归口统一管理,是许可证收费的执收单位。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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