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进出口许可证收费财务管理办法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根据财政部《关于将部分行政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的规定》([1994]财预字第37号),签证机构收取的许可证手续费属中央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纳入中央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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