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进出口许可证收费财务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第三章 业务经营范围

第二十条

各签证机构必须按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规定和本办法第十五条所规定的业务费补助款开支范围、用途进行开支。不得将业务费补助款用于与本签证机构签证业务及签证管理工作无关的费用开支。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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