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进出口许可证收费财务管理办法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进出口许可证收费财务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三章 业务经营范围第十八条各签证机构业务费补助款按以下公式计算:上年度签证数量×X元+专用设备配置量×Y元+工作人员配置量×Z+专线通讯费用。X、Y、Z系数根据财政部核定的业务费总额确定。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