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进出口许可证收费财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第三章 业务经营范围

第十五条

基本业务费用指为保证许可证的发放及管理工作所必需的费用。包括签证工作所必需的办公费,与签证管理工作有直接关系的差旅费、会议费、一般邮政费、电讯费、小额购置费、专用设备保养维修费、附件配件购置费及机房简易维修、装修、改造费等。专线通讯费用指为实行许可证联网核查,由许可证局配置的专用通讯线路费。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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