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进出口许可证收费财务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第三章 业务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

各签证机构签证工作及签证管理工作所需业务费主要由各签证机构负责。许可证局对签证工作的业务费给予适当补助。补助款由许可证局作为业务费开支列入预算。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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