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进出口许可证收费财务管理办法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进出口许可证收费财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章 许可证手续费管理第十一条各签证机构应在银行设立许可证手续费专用过渡帐户,并将收取的许可证手续费全部存入该过渡帐户。该帐户只能存入或缴出许可证手续费。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