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五章 工资协议审查第二十三条协商双方应于5日内将已经生效的工资协议以适当形式向本方全体人员公布。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