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第二十条第四章 工资集体协商程序第二十条工资集体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由企业行政方制作工资协议文本。工资协议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后成立。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