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三条

第六章 风险控制

第四十三条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和直接从事股票投资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每日开市前,与股票资产的托管人核实证券余额和资金余额,保证证券余额和资金余额足以交收。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