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 第三十七条独立法条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七条第六章 风险控制第三十七条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和直接从事股票投资的保险公司应当通过独立席位进行股票交易。有关股票交易独立席位的管理办法另行规定。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