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 / 第三条独立法条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第三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三条被判处有期徒刑和被减刑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监狱提出建议,提请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