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第十四条第二章 监狱提请减刑、假释的程序第十四条监狱在向人民法院提请减刑、假释的同时,应当将提请减刑、假释的建议书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