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节能监察办法第七条

第二章 节能监察机构职责

第七条

节能监察机构应当配备必要的取证仪器和装备,具有从事节能监察所需的现场检测取证和合理用能评估等能力。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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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监察办法第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