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听证通知书,是由有权要求举行听证的当事人提出,林业主管部门向当事人发出的决定举行听证的书面通知文书。

制定机关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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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