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林业行政处罚委托书,是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在其法定职责内,委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林业行政处罚的文书。 委托的内容,应当分别填写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条、款、项、目。
- 制定机关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林业行政处罚委托书,是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在其法定职责内,委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林业行政处罚的文书。 委托的内容,应当分别填写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条、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