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管理规定第二条

第二条

制作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适用本规定。

制定机关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管理规定第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