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管理规定 / 第一条独立法条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管理规定第一条第一条为了规范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正确实施林业行政处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