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单耗审核

第二十五条

单耗核定前,加工贸易企业缴纳保证金或者提供银行担保,并经海关同意的,可以先行办理加工贸易料件和成品的进出口、深加工结转或者内销等海关手续。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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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