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章 申报单耗第十三条申报单耗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向海关报告单耗的行为。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