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信息公开办法 / 第六条独立法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信息公开办法第六条第一章 总 则第六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审查,确保国家秘密信息安全。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