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信息公开办法 / 第二十九条独立法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信息公开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章 监督与保障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