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年第1号)第二十八条
第五章 监管措施
第二十八条
保险公司未按规定报送偿付能力报告或公开披露偿付能力信息的,以及报送和披露虚假偿付能力信息的,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进行处罚。
- 制定机关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监管措施
保险公司未按规定报送偿付能力报告或公开披露偿付能力信息的,以及报送和披露虚假偿付能力信息的,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