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海关总署令第24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第七条

第二章 统计调查与统计监督

第七条

海关利用行政记录全面采集统计原始资料。行政记录不能满足统计调查需要的,海关通过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和补充调查等方法采集统计原始资料。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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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令第24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第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