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海关总署令第24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 / 第七条独立法条海关总署令第24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二章 统计调查与统计监督第七条海关利用行政记录全面采集统计原始资料。行政记录不能满足统计调查需要的,海关通过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和补充调查等方法采集统计原始资料。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