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海关总署令第24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海关工作人员对在统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海关工作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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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令第24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