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海关总署令第24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 / 第十条独立法条海关总署令第24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二章 统计调查与统计监督第十条海关运用统计数据,对业务运行情况和海关执法活动进行监测、评估,为海关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