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第七条

第二章 调查和处理机构

第七条

科学技术部负责查处影响重大的科研不端行为。必要时,科学技术部会同其他部门联合进行查处。 科学技术部成立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以下称办公室),负责科研诚信建设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接受、转送对科研不端行为的举报; (二)协调项目主持机关和项目承担单位的调查处理工作; (三)向被处理人或实名举报人送达科学技术部的查处决定; (四)推动项目主持机关、项目承担单位的科研诚信建设; (五)研究提出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建议; (六)科技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制定机关
科学技术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