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 第三十二条独立法条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二条第五章 申诉和复查第三十二条被处理人对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 属于人事和劳动争议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