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处理程序

第二十四条

科研不端行为影响重大或争议较大的,可以举行听证会。需经过科学试验予以验证的,应当进行科学试验。 听证会和科学试验由调查机构组织。

制定机关
科学技术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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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