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对科学技术部归口管理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申请者、推荐者、承担者在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评估评审、检查、项目执行、验收等过程中发生的科研不端行为(以下称科研不端行为)的查处,适用本办法。
- 制定机关
- 科学技术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 则
对科学技术部归口管理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申请者、推荐者、承担者在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评估评审、检查、项目执行、验收等过程中发生的科研不端行为(以下称科研不端行为)的查处,适用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