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平行跑道同时仪表运行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第四章 平行跑道运行 / 第六节 实施要求
第四十七条
空中交通运行机构对于实施平行跑道同时仪表试验或者正式运行的机场,应当根据本规定附件3《平行跑道同时仪表运行航空器驾驶员须知要点》制定有关机场平行跑道同时仪表运行的《航空器驾驶员须知》。《航空器驾驶员须知》的发布程序应当按照《民用航空情报工作规则》的规定处理。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平行跑道运行 / 第六节 实施要求
空中交通运行机构对于实施平行跑道同时仪表试验或者正式运行的机场,应当根据本规定附件3《平行跑道同时仪表运行航空器驾驶员须知要点》制定有关机场平行跑道同时仪表运行的《航空器驾驶员须知》。《航空器驾驶员须知》的发布程序应当按照《民用航空情报工作规则》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