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平行跑道同时仪表运行管理规定 / 第四十三条独立法条平行跑道同时仪表运行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四章 平行跑道运行 / 第五节 隔离平行运行第四十三条当有关地面设施符合规定进近类型的必要标准时,可以在隔离平行运行中使用下述类型进近程序: (一)仪表着陆系统精密进近; (二)目视进近。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