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平行跑道同时仪表运行管理规定第四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实施平行跑道同时仪表运行的单位,应当按照空中交通管制要求和飞行程序设计标准,对空域结构、导航、通信和监视设施等统筹考虑并进行合理调整。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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