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平行跑道同时仪表运行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

第四章 平行跑道运行 / 第三节 相关平行仪表进近

第三十九条

在引导航空器切入平行仪表着陆系统航向道时,管制员应当为航空器提供不小于300米的垂直间隔或者5.6千米的雷达间隔。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