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平行跑道同时仪表运行管理规定第三十条

第四章 平行跑道运行 / 第二节 独立平行仪表进近

第三十条

当两架航空器都已经建立在不同的仪表着陆系统航向道上,并且没有进入非侵入区,则可以认为两架航空器之间具备安全的间隔。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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