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平行跑道同时仪表运行管理规定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平行跑道同时仪表运行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四章 平行跑道运行 / 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十一条实施平行跑道同时仪表运行的空中交通运行机构可以根据空中交通流量等实际情况,选择第二章第一节规定的某一种运行模式实施平行跑道同时仪表运行。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