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平行跑道同时仪表运行管理规定第一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民用机场平行跑道同时仪表运行工作,保证民用航空飞行活动安全、高效、有序地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和第八十二条,制定本规定。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