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标评审规则第六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除本规则另有规定外,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商标评审案件实行合议制度,由三名以上的单数商标评审人员组成合议组进行审理。 合议组审理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制定机关
国家知识产权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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