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第五章 风险控制

第二十七条

基金管理人应当注重货币市场基金操作风险的防控,针对货币市场基金申购赎回、交易清算、估值核算、信息披露等环节制定相关业务操作指引并建立风险识别与管理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与业务操作能力。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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