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

第三章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与申购赎回

第十条

对于每日按照面值进行报价的货币市场基金,可以在基金合同中将收益分配的方式约定为红利再投资,并应当每日进行收益分配。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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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