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四十六条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四十六条

评标定标工作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完成,不能如期完成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中规定给予未中标人补偿的,拒绝延长的投标人有权获得补偿。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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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四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