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一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在其本国注册登记,从事建筑、工程服务的国外设计企业参加投标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中所作的市场准入承诺以及有关勘察设计市场准入的管理规定。 投标人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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