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条第二章 招标第二十条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后不得终止招标,也不得在出售招标文件后终止招标。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