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十八条

第二章 招标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外,提交备选投标文件,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做出说明,并提出相应的评审和比较办法。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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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